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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风俗带孝满三年,为什么古人的父母亲死了要回家守孝三年

古代风俗带孝满三年,为什么古人的父母亲死了要回家守孝三年

时间2024-02-28 06:46:21 来源 网络转载

古代风俗带孝满三年目录

古人有云:守孝三年

为什么古人的父母亲死了要回家守孝三年

古时候为什么要为父母守孝三年

在古代中国,孝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美德和家庭责任。孝指子女对父母的尊敬、关心和照顾。在古代,如果子女的父母去世,子女需要表达他们对父母的尊敬和哀思,以表达他们对父母的感激之情。这种表达方式就是带孝。

带孝通常是指子女在父母去世后,穿着特定的服装、行动特定的方式来表达哀思和尊敬。带孝的时间通常是三年,这被称为“满孝三年”。在这三年里,子女需要遵循一些规定,比如穿戴特定的孝服、不参加娱乐活动、不剃头、不穿鞋等。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家庭而有所不同。

带孝是一种传统的表达方式,但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再那么普遍了。然而,在一些传统的家庭中,带孝仍然是一种尊重和传统的表达方式。"。

古人有云:守孝三年

自古以来,中华民族就把“善事父母”看作是道德的根本和核心,看作是一个人的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。

《论语》中说:“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,孝悌也者,其为人之本也”,《孝经》中更明确地指出“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。

”中国古代所说的“百善孝为先”、“人之行,莫大于孝”等等,都强调“孝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,认为“孝”在维护人伦关系中具有极重要的作用。

林语堂撰写《苏东坡传》,记载了东坡先生在人生中两次因为双亲的故去,辞去朝廷的委任在家服孝三年事迹。

第一次,1057年东坡中进士,考取第二名。

因母亲去世,东坡在家服孝三年。

三年之后举家迁往京都,后出任朝廷地方官。

第二次,1066年,东坡参加科举考试入第三等,授大理评事、签书凤翔府判官。

因其父苏辙病故,东坡“丁忧”扶丧归故里,服孝三年之后,仍就职原来授与的文官。

东坡先生回到京城以后,发现因王安石变法形势大变,朝野因变法的分歧连他的恩师也在被排挤之列,之后东坡请命赴杭州。

清朝康熙年间一位秀才编写的《弟子规》中有“丧三年,常悲咽,居处变,酒肉绝”,大义是说父母去世之后要守孝三年,期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。

自己的起居生活必须调整改编,不能贪图享受,应该戒绝酒肉。

为什么中国传统道德要把“孝”看作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呢?孔子对此作了他自己的解释。

他的弟子宰我,不愿对父母守“三年之丧”,孔子提出了他的看法,他说“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

”这就是说,父母对子女,不但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,而且在子女生下来之后,差不多3年的时间内,都是在父母的怀抱中长大的。

父母不但养育了子女,而且还用尽心力,对子女进行教育,使子女能成家立业。

既然父母对子女有如此深厚的恩情,为什么子女不应当加倍予以报答呢?早在孔子以前的《诗经·寥莪》中,就有这样的诗句:“父兮生我,母兮鞠我,拊我畜我,长我育我,顾我复我,出入腹我。

欲报之德,昊天罔亟”。

这几句话的大意是说,父母经常抚摸我、喜欢我、养活我、培养我、教育我、看顾我、舍不得我,出门在家都抱着我。

父母的恩情就好比天一样大,是永远也报答不尽的。

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,“孝”是一种从人类的天性中所产生的至高无上的情感,这种情感转变成一种纯洁崇高的道德信念,它是人类的神圣血缘关系的必然结果。

如果一个人连生养、教育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报答,都不关心和爱护,又怎能期望他能关心他人、关心国家、报效社会呢?而实际守孝三年,三年其实是指时间在跨度上跨越了三个年头,要是累计起来,其实只有二十五个月多。

为什么古人的父母亲死了要回家守孝三年

早年在丧事中有许多陈规陋俗:做官的要告“丁忧”回乡守孝,孝服满后再陈请复职。

“三年”守孝中不能参加宴会应酬,夫妇不能同房,家属不能生孩子,否则经人告发就要办罪。

民间虽没有这许多限制,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,周年之内也不喜欢参加喜庆。

如遇必须婚娶的,可在百日之内操办,叫做“借孝”。

官家也有借孝之例,如当年曾国藩守孝挂帅,就是由咸丰皇帝下旨借孝的。

实际上在“三年”守孝之中,有逐渐淡化亲属思念的含意,由七七到六旬,由六旬到百日,由百日到周年,由周年到三年,逐渐拉长,也就逐渐淡忘。

最后只有每年的“忌辰”(逝世纪念日了)。

古时候为什么要为父母守孝三年

汉董永,千乘人。

少偏孤②,与父居。

肆力③田亩,鹿车④载自随。

父亡,无以葬,乃自卖为奴,以供丧事。

主人知其贤,与钱一万,遣⑤之。

永行三年丧毕。

欲还主人,供其奴职。

道逢一妇人曰:“愿为子妻。

”遂与之俱⑥。

主人谓永曰:“以钱与君矣。

”永曰:“蒙君之惠,父丧收藏⑦。

永虽小人,必欲服勤致力,以报厚德。

”主曰:“妇人何能?”水曰:“能织。

”主曰:“必尔⑧者,但令妇为我织缣⑨百匹。

”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,十日而毕。

女出门,谓永曰:“我,天之织女也。

缘⑩君至孝,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。

”语毕,凌空(11)而去,不知所在。

【字词注释】 ①选自《搜神记》。

②偏孤:年幼时死去了母亲。

③肆力:尽力,极力。

④鹿车:古时候一种小车。

⑤遣:打发走。

⑥俱:一起。

⑦收藏(z4ng):收葬。

⑧尔:这样,如此。

⑨缣(ji2n):细绢。

⑩缘:因为。

(11)凌空:升向空中。

【诗文翻译】 汉朝董永是千乘人。

年少时就死了母亲,和父亲住在一起。

(父子)一起尽力种地,(董永)用小车载着父亲,自己跟着。

父亲死了,没有什么东西埋葬,就自己卖身为奴,用(卖身的钱)供办丧事用。

主人知道他贤能,给了他一万钱而且打发他自由地走了。

董永行完了三年守丧之礼,要回到主人家,再去做奴仆。

在道上碰见一个女子对他说:“愿意做你的妻子。

”于是董永就和她一起(到主人家去了)。

主人对董永说:“(我)把钱给了你了。

”董永说:“蒙受您的恩惠,(使我)父得以收葬。

我虽然是贫穷无知的人,一定要勤劳服侍尽心尽力,来报答您的大德。

”主人说:“(这)妇女会做什么?”董永说:“会织。

”主人说:“一定要这样的话,只让你的妻子替我织一百匹细绢(就行)。

”于是,董永的妻子给主人家织绢,十天织完了。

女子出了门,对董永说:“我是天上的织女。

因为你最孝顺,天帝让我帮助你偿还债务。

”说完升上高空而离去,不知到哪儿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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