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风俗孕妇不能奔丧,生产时,娘家亲友不能探视吗?
来源 会员推荐 时间:2024-02-15 07:55客家风俗孕妇不能奔丧目录
客家人生育有什么禁忌?
生产时,娘家亲友不能探视吗?
客家风俗请教一下
客家人生育有什么禁忌?
兴宁乡俗孕妇忌触摸别人的小孩,特别是一二岁的男孩,俗谓孕妇会"摄魂",把小孩的魂魄摄走,使小孩生病。
揭西的乡俗是,小孩忌孕妇抱,认为抱后小孩会多灾疾。
赣南的乡俗是,孕妇忌摸果树,不能抱别人的小孩,不能摸敬神物品,不能摸男人的头。
孕妇忌吃姜。
因为姜的形状是多枝的,俗谓吃了姜腹中婴儿会长出六个指头;忌吃兔子肉,认为吃了兔子肉会生下豁嘴的孩子。
孕妇在行为上也有许多禁忌,如孕妇不能平整竹席,否则生下的孩子脑门上会有一道道沟痕;孕妇不能动刀剪,否则会生下无耳儿;孕妇忌在家打钉子,补老鼠洞,认为怀孕期间打钉补洞,会损伤"六甲",生出的孩子会缺唇(兔唇),或者会瞎眼,没屁股眼。
孕妇禁忌跨过牵牛绳,跨过后产期会延长到12个月。
产妇坐月子期间忌流泪,据说流了泪会烂目。
婴儿出生后不久死亡要弃入水中,否则会变为邪鬼作祟,致使母亲不能再怀孕。
产妇的"做月间"(产房)房门外悬挂避邪物,一般人不得擅进。
丈夫以外的男人是不能进去的,特别是当兵的人,因为"做月间"有血污之气,所以当兵的人会遭到血光之灾,重则被打死,轻则受伤。
关于生孩子,有句谚语"宁借人死,不借人生"。
所以女儿出嫁后禁忌回娘家生孩子,因为新生儿会把娘家的龙气带走;同样,出租房子的主人也不愿房客在他的房里生孩子,以避免财气被新生儿带走。
孕妇忌在坟旁方便,否则认为站污了山神伯公,生出的孩子会畸形。
孕妇忌乱扔"胞衣"。
"胞衣"即婴儿胎盘,在梅州客家地区,人们十分珍视"胞衣迹"(埋藏胞衣的地方),历来有对婴儿的"胞衣"保密的习俗。
每当婴儿出生后,胞衣只有做祖母的才有权处理(如果祖母不在,则由父亲处理),一般是将胞衣埋藏于自家祖居地范围内,埋藏胞衣的地点是永远保密的。
揭西孕妇睡的床不能放剪刀之类的利器,怕伤了"胎神",引起婴儿出生后缺嘴唇、缺鼻、缺耳等。
若遇亲人逝世,送葬戴孝时孕妇腰身不缚麻皮。
忌到身怀六甲之家做客。
做客时偶尔遇上主家有妇人生孩子,昕见婴孩哭声,就被认为是不祥之兆。
此时应端坐厅堂、沉默不语,请主家长者手持剪刀剪开客人裤腿,再行避走,以为此才相安无事。
意思是婴儿降生,其日为天地万物之主,生人不可侵犯。
无意撞见,就要撕开裤腿,以示不相干,不相扰。
俗传"见人生,鬼缠身;见人死,走了利。
"客人往往为免得丧运,就向主家讨回一只活雄鸡,宰取鸡血饮服可避邪,主家不能不给。
待婴孩满月宴请宾客时,必须请他为上宾,以示敬重。
因此,平常人见有身怀六甲之妇,往往不愿到其家做客。
孕妇忌参加红白之事。
忌食葡萄,谓"食葡萄要生葡萄胎";有些地方还忌食狗肉等"化气"的食物,民间认为"化气"食物会"化胎气",易流产。
梅州城乡传统习俗是同姓同族皆禁婚。
姓内族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,称为"爬灰"。
男的被斥为"灰狗牯",女的被视为"灰狗嫲"。
相传,直至清朝,这种规定很严,曾有传闻宗族要将犯禁男女拉到祖堂前当场打死,称为"敲土砖",或者把他们捆绑住塞进猪笼抛人河中淹死。
当然,这类事在各姓族谱中是查不到记载的,因为"家丑不外扬"。
唯各姓老者以"姓内若然伦淫乱,男出女嫁绝两房"的口头告诫是存在的。
生产时,娘家亲友不能探视吗?
我妈是半个客家人。
据我所知,是没有这回事的!出嫁的女儿生产的前后,最需要的就是娘家亲人的关怀和陪伴了,怎么会不能探视呢?我姐生产后的第二天,我就前往医院探视了。
之后她在医院的期间,我更煮了两次点心送去给她吃,她很高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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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婚姻礼俗
客家人的婚姻礼俗受古时风尚影响较重,主要仍以传宗接代为目的。
客家人男婚女嫁讲究“明媒正娶”,客家社会正式的婚姻关系是一种“嫁娶婚”,招赘之风并不盛行。
客家社会虽不免亦存在重男轻女的成见,但总体上,男女关系还是较平等的。
如,客家妇女与男子在家中同样力作。
因此,女子在娘家时,与兄弟平等;出嫁时,父母重视其婚嫁,夫家也必须按传统礼节,循规蹈矩,才能娶得好媳妇。
客家人的婚姻方式,都依照古制“六礼”。
随着社会的变迁,虽有更改,但大致上还是参照旧制办理。
六祀仪式:“说亲,送定,报日子和送聘金,盘嫁妆,接亲与送亲,拜堂与吃面碗鸡”。
和古之"六礼"大同小异。
婚礼仪式中,仍有闹房,圆房等旧俗。
新娘出嫁后第三天,娘家宴请女儿,女婿,谓之“请三朝”。
这天,女儿不能在娘家住宿,一定得赶回夫家。
有些乡间,娘家过几天请一些妇女亲友到女儿家中做客;或娘家请女儿回家做满月酒(结婚满月时)。
男女亲家各择日期,设宴互请,谓“上门”,以求加强两亲家间的往来。
结婚宴请宾客,俗称“喜酒”,礼节甚为隆重,过去尤其如此。
其中,女方到男家的客人叫“大客”;男方要在门前放鞭炮迎接,他们未到席,不能开宴。
新郎要在母舅的首桌执壶,从母舅开始轮流斟酒。
宾客按尊卑远近、长幼入席,外戚尊,本族卑。
厅堂左上为首席,右为次,上坐老人,下陪客等等。
其他婚姻形式,如抱童养媳,赘婚,转亲,换亲,改嫁等。
有些现正逐步少见,消失。
婚丧礼仪方面,也同样多保留中原古风。
如婚嫁习俗,尽管各阶层繁简不同,但一般都要经过"六礼仪式":(1)说亲;(2)送亲;(3)报日子和说聘金;(4)盘送嫁妆;(5)接亲和送亲;(6)拜堂。
这和古代汉族婚俗"六礼"基本相同。
丧葬习俗则正常死亡者一般须经"着寿衣"、"送终"、"报丧"、"摆孝堂"、"落枕"、"入棺"、"吊孝"、"安葬"、"酪三朝"、"做七"和"检金"等程序。
其中"检金"(即二次葬)虽在别民族民系中少有,但客家地区却十分盛行。
它是指死者安葬若干年后,挖开墓穴将其遗骸用炭火烘烤,然后按人体结构屈肢装人特制的陶瓮再就地或另择地安葬,这才成为永久的坟墓。
据考此俗与历史上客家常迁徙难定居的命运有关,因受中原汉族敬祖睦宗文化的影响,他们在不定期的迁徙中不忍舍下祖宗便将其灵骨装人陶瓮,每次迁徙时都担挑肩背而行,到达新地点后又再入葬,最后便形成这种二次葬俗。
至于其他的社会、生产、信仰各方面的习俗,客家与在中原相关习俗都大同小异。